各支部、全體黨員:
根據學校通知精神, 自2017年7月起規範計算黨費交納标準,具體内容如下:
黨費計算基數。交費基數包括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基礎性績效和津貼補貼。四項之和減去個人工資表所列個人所得稅。
績效工資中的基礎性績效工資應列入黨費計算基數,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列入黨費計算基數。
交納黨費标準。黨費計算基數(崗位工資、薪級工資、保留津貼補貼、基礎性績效之和,扣除當月繳納個人所得稅)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按0.5%交納;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按1%交納;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按1.5%交納;10000以上者,按2%交納。
學生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元。
四、黨員交納黨費的标準按每年6月份的工資收入為計算基數,一年一核算,一年内一般不變動。
五、此标準自2017年7月起執行。8月25日前各教工支部完成本支部黨員交納标準的審核,報學院黨委核準執行。
六、7月已經交納,由各支部按照多退少補的方法與8月黨費收交統籌解決。
中共湖北文理學院化學工程與食品科學學院委員會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