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教師教學、科研工作業績考核辦法将繼續執行2013年度學院教代會研究制定的《化學工程與食品科學學院教師教學科研工作業績考核與獎勵暫行辦法(讨論稿)》,經院黨政聯系會研究讨論,有以下幾點予以修訂,特做說明如下:
1. 關于橫向任務的獎懲說明:對未能足額完成額定橫向任務的教職工,對未完成的部分按每萬元橫向任務扣發200元年終績效工資的标準執行懲戒;對完成額定橫向任務的教職工,按每萬元橫向任務核發200元年終績效工資的标準進行獎勵。
2. 關于科研分異動情況的說明:由多人合作承擔或完成的科研項目(包括縱向項目和橫向項目)按相關規定計算科研分後,項目負責人有權對所獲科研分值進行分配,但隻能在項目組成員之間進行分配,不得将所獲科研分轉分給非項目組成員。
3. 關于用教學學時數折算沖抵不足科研分問題的說明:廢止用教學學時數折合沖抵不足科研分的相關規定,即不得進行教學學時數與科研分的折算互換操作。
4.關于對教學工作量額度進行調整的說明:随着各專業新版人才培養方案的修訂,課程設置數量以及課程授課學時數都有相應減少,現将教學工作量額度由280學時/年,調整為220學時/年。
化學工程與食品科學學院
2015年1月13日